贵州科技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,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,保障教学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、保护环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易燃、易爆化学物品消
贵州科技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
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,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,保障教学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、保护环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易燃、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规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目的
本制度旨在规范校园内危险物品的存放、使用、处理等环节,确保校园安全,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校园内所有危险物品的管理,包括但不限于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等危险物品。
三、职责
1. 危险物品存放和使用部门应当制定危险物品管理计划,明确危险物品的存放地点、使用范围、使用方法、安全防范措施等。
2. 危险物品存放和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危险物品管理档案,记录危险物品的名称、数量、存放地点、使用范围、使用方法、安全防范措施等信息。
3. 校安办负责监督检查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。
4. 保卫处负责校园内危险物品的存放、使用、处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,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。
5. 教务处负责对学生进行危险物品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。
四、管理规定
1. 校园内严禁私自存放危险物品。如有特殊需要,必须向保卫处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存放。
2. 校园内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。如有特殊需要,必须向保卫处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携带。
3. 校园内严禁私自使用危险物品。如有特殊需要,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4. 校园内严禁私自处理危险物品。如有特殊需要,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处理。
5. 校园内应当定期进行危险物品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6. 校园内应当定期进行危险物品安全培训和教育,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。
7. 保卫处应当建立危险物品管理档案,记录危险物品的名称、数量、存放地点、使用范围、使用方法、安全防范措施等信息。
8. 保卫处应当加强对校园内危险物品的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。
9. 教务处应当对学生进行危险物品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。
10. 学生应当遵守校园内危险物品管理规定,不得私自存放、使用、处理危险物品。如发现异常情况,应当及时向保卫处报告。
11.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定,私自存放、使用、处理危险物品。如发现违规行为,应当及时向保卫处报告。
12.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。如有未尽事宜,由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。
贵州科技学校
2023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