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科技学校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(试行)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及时发现和处置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
贵州科技学校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及时发现和处置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(试行)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,结合本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(含教师、行政人员、后勤人员、志愿者等)、学生及其他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。
第三条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时,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、教育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报告的义务性规定。
第二章 报告主体与责任
第四条 强制报告责任主体包括:
1.本校全体教职工;
2.校内医务人员、心理咨询师;
3.校内安保、保洁等第三方服务人员;
4.其他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员。
第五条 责任主体发现以下情形时,须立即报告:
1.未成年人身体存在非正常损伤(如淤青、骨折、烧伤等);
2.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、性骚扰、猥亵;
3.未成年人被遗弃、拐卖、虐待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;
4.未成年人存在自杀、自残、精神异常或长期情绪压抑等行为;
5.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、卖淫、参与违法犯罪活动;
6.其他可能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合法权益的情形。
第六条 报告责任人对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严重后果的,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对及时报告并避免严重后果的,给予表彰或奖励。
第三章 报告程序与方式
第七条 报告流程:
1.第一时间报告:发现疑似侵害情形后,责任人应立即向学校学生管理部潘东海老师进行口头报告,同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;
2.书面备案:24小时内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(含时间、地点、涉事人员、事件经过等);
3.联动处置:学校须同步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,并配合公安机关、妇联、民政等部门调查。
第八条 报告方式:
可通过电话、信息、书面材料或学校指定平台提交报告,紧急情况优先使用电话报告。
第九条 报告人信息应严格保密,严禁泄露报告人身份;禁止对报告人进行打击报复。
第四章 保护与支持措施
第十条 对受害未成年人应提供以下保护:
1.立即采取临时安置、医疗救助等措施;
2.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干预;
3.必要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司法援助。
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专项工作组,协调处理后续事宜,并定期跟进案件进展。
第五章 责任追究
第十二条 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责任人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行政处分或解除聘用关系;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第十三条 对因报告导致的信息泄露或诬告陷害行为,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管理部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五条 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培训,确保全员熟知本制度内容及操作流程。
贵州科技学校学校
2025年3月19日
附件一:
贵州科技学校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
报告书
(编号: - )
一、基本信息
1.报告人信息
姓名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职务/身份:____________________
联系方式:____________________
所在部门/班级:_______________
2.被报告未成年人信息
姓名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性别:______ 年龄:______
班级/年级:___________________
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:_________
3.事件发生时间
发现时间: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
发生时间(若已知):_____________
4.事件发生地点
校内具体位置:________________
校外地点(若已知):__________
二、事件描述
1.发现的具体情形
(请详细描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的经过、伤痕、言行异常等,可附照片或视频证据)
2.已采取的紧急措施
□ 立即报警(报警时间: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)
□ 联系校医/医疗机构
□ 通知监护人
□ 其他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三、报告提交
1.报告接收单位/人
学校指定联系人:__________ 联系方式:____________
公安机关: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:____________
教育主管部门: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:____________
2.提交方式
□ 纸质报告(签字确认)
□ 电子邮件(发送至:______________)
□ 学校指定平台(链接/二维码:_________)
3.报告时间
首次口头报告时间: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
书面报告提交时间: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
四、备注
1.报告人承诺所述内容真实,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。
2.本报告一式两份,一份提交学校备案,一份由报告人留存。
报告人签名:_______________
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
附件清单
1.证据材料(照片、视频、医疗记录等):□ 有 □ 无
2.证人信息(姓名、联系方式):_________________
3.其他补充说明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(学校公章)
接收人签名:_______________
接收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
注意事项
1.报告人确保信息真实、完整,避免遗漏关键细节;
2.学校对报告人信息严格保密,严禁泄露;
3.紧急情况下优先拨打 110报警 并口头报告,24小时内补交书面报告;
4.若需法律援助或心理支持,请联系学校指定部门:_________________。
附件二:
贵州科技学校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领导小组岗位职责
(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及相关规定制定)
一、领导小组构成
1. 领导小组组成
组长:成诚 党支部书记
全面负责强制报告制度的组织、协调与监督;
统筹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资源调配。
副组长:王友全副校长 向静法制副校长 解剑飞法制副校长
协助组长落实制度执行;
负责日常报告受理、案件跟进及部门联动。
成员:
潘东海学管部主任、陈江艳教务处主任、张铖学管干事(分管安全)、胡亚军校医室负责人、徐芳心理辅导咨询师、各班主任。
2.下设办公室
主任:潘东海
成员:张铖、胡亚军、徐芳、杨发富、徐帮磊、杨玲、刘秋实、谭荣念
负责日常信息收集、报告备案、档案管理及协调联络。
二、岗位职责分工
(一)组长职责
1.全面领导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,确保制度有效运行;
2.审批重大案件的处置方案,协调公安、司法、民政等部门介入;
3.定期听取工作汇报,组织领导小组会议(每学期至少1次);
4.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部门或个人提出追责意见。
(二)副组长职责
1.制定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;
2.组织教职工培训,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;
3.直接受理重大案件报告,启动应急处置预案;
4.监督各成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,定期向组长汇报。
(三)成员职责
1.学管部主任:
1)接收全校范围内的强制报告信息,建立案件台账;
2)协调心理、医疗、法律等资源为受害人提供支持;
3)定期汇总数据并提交分析报告。
4)保护现场证据,防止二次伤害;
5)配合公安机关调查,维护校园安全秩序。
2.班主任:
1)密切关注本班级学生动态,发现异常及时上报;
2)配合调查取证,协助联系监护人;
3)跟踪受害学生后续学习与心理状态。
3.校医室负责人:
1)对疑似受侵害学生进行初步身体检查并记录伤情;
2)联系医疗机构转诊,保存医疗证据;
3)向领导小组提交医学报告。
4.心理辅导中心:
1)对受害学生及受影响群体提供心理干预;
2)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,识别潜在风险。
5.法律顾问:
1)提供法律咨询,确保处置程序合法合规;
2)协助处理涉法涉诉问题。
三、责任要求
1.纪律要求:
1)各岗位人员须严守保密规定,不得泄露案件信息;
2)发现疑似案件须 24小时内 按程序上报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谎报。
2.培训与考核:
1)每学期组织1次强制报告专题培训,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;
2)新任教职工上岗前须通过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测试。
3.追责机制:
1)对未履行岗位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,依法依规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;
2)对履职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。
四、附则
1.本职责分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;
2.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岗位设置,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。
贵州科技学校学生管理部
2025年3月12日